辅助人员资格[法庭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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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或律师能否作为庭审辅助人员同辩护律师参加庭审,这个问题在刑事和民事诉讼领域并无差别。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每名被告人只能委托一至二名辩护人,因此,在被告人已有两名辩护人的情况下,有的法庭允许辩护人带律师助理作为辅助人员参与庭审,有的法庭则不允许。两高三部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明确规定律师可以根据需要申请带助理参加庭审,但律师助理只能从事相关辅助工作,不能发表辩护、代理意见。可见,这里的律师助理应当是不占用辩护人名额的助理人员,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实习律师,即当事人委托的一至二名律师,每人可另行申请带一名助理参与庭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明确规定了律师是实习满一年,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人员。可见,实习律师因为未取得执业证书,并不属于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不能从事诉讼代理或辩护业务,也不能够以律师名义在法庭、仲裁庭上发表辩护或代理意见。
在实务中,根据相关规定及律师的需要,律师申请带助理参与庭审并从事辅助性工作,人民法院应当允许。但需要注意的是,实习律师必须与执业律师一同出庭,不能单独参与诉讼活动,且应表明实习律师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