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结果 [案件委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此处提到的“不正当手段”包括“以误导、利诱、威胁、虚假承诺等方式承揽业务”。

根据以上规定,律师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向委托人提出分析性的意见,也就是说律师可以对案件的结果做出适当的分析,对委托人的问题作出适当的答复,但是不能承诺案件结果、禁止通过虚假承诺的方式承揽业务。

现实中如果律师为了接下委托人的案子,对案件的结果进行承诺,就违反了上述规定。而由于做出不当承诺进而被投诉和调查的律师也是屡见不鲜,最终得不偿失。

基于此类委托人要求律师承诺办案结果并以此作为是否签订辩护委托协议的前提条件,FasterLawyer有如下建议:

  • 对于委托人要求承诺刑事案件结果, 律师应当明确拒绝并告知委托人相关承诺均属违规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
  • 承接案件的律师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其判断结果是基于委托人提供的证据、反馈案件事实,通过律师法律业务经验得出,对同一法条、同一法律规定,不同的法律从业人员可能会存在理解上的差异,故不能保证自己的判断观点完全被法官采纳。
  • 基于以上解释,仍要求律师进行案件结果承诺的当事人委托,律师应当明确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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