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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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项目 | 金额计算 | 法律条文 |
1 | 精神抚慰金 |
劳务派遣或刑附民 无精神抚慰金 其他每一级别伤残 增加5000元抚慰金 |
第23条 |
2 | 医疗费 | 具体数额 |
第6条 |
3 | 后续治疗费 | 具体数额 |
第6条 |
4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固定额度 × 住院天数 |
第10条 |
5 | 营养费 |
[营养期] 固定额度 × 住院天数 |
第11条 |
6 | 残疾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 上一年度城镇居 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年数 × 系数 |
第25条 |
7 | 误工费 |
(年薪/365) × (误工天数) |
第7条 |
8 | 亲属护理费 |
(行业年薪/365) × (护理天数) |
第8条 |
9 | 专业护理费 |
护理费金额 要求正规护理公司出具 发票 护理协议 营业执照 护工护理证 |
第8条 |
10 | 辅助器具费 | 具体数额 |
第26条 |
11 | 被抚养人生活费 |
省人均消费支出 × 抚养年限 × 伤残系数 ÷ 被抚养人数量 |
第17条 |
12 | 财产损失 | 具体数额 |
交通,住宿 看护住院患者 所产生的费用 |
13 | 护理依赖 |
行业平均工资 × 护理依赖系数 × 护理依赖人数 × 护理依赖年限 |
护理依赖系数标准: 完全护理依赖按照100% 大部分护理依赖按照80% 部分护理依赖按照50% |
14 | 鉴定费 | 具体数额 |
鉴定损伤程度 残疾等级所 产生的的费用 |
15 | 交通住宿费 | 具体数额 |
交通费凭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 但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 出差标准,住宿费凭住宿发票 据实计算,但不得超过国家 一般工作人员标准, 一般不超过10天。 |
合计 |
逐项累加 |
肇事者为非机动车、行人, 没有交强险的参照此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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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赔偿数额 |
肇事者为机动车的 医疗相关费用未超过 交强险伤亡赔1.8万限额 由交强险赔付全部 医疗相关费用 财产损失超过交强险 财产损失限额 只能从交强险 |
交通事故具体计算,可访问此链接。